国内第三张个人征信牌照“花落”钱塘征信,蚂蚁集团为公司大股东

2024-11-12 2:42:59 新闻 adminkey

钱塘征信正式成为国内第三家获批的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其中蚂蚁集团持有35%的股份,与浙江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列为最大股东。分析称,与前两家获批机构的经营方向不同,预计钱塘征信的牌照将首先应用在平台内部,比如芝麻信用等产品。

时隔近十个月,钱塘征信个人征信牌照落地!

11月11日周一,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公布《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许可信息公示表》显示,钱塘征信有限公司申请设立个人征信机构已获许可,成为继百行征信、朴道征信之后,第三家获批的持牌个人征信机构。

央行公示的信息显示,钱塘征信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业务范围为个人征信业务,注册资本10亿元。从此次的公示表看,个人征信牌照的有效期为3年,钱塘征信有限公司的有效期至2027年11月8日。

国内第三张个人征信牌照“花落”钱塘征信,蚂蚁集团为公司大股东

蚂蚁最大股东!或为平台信用业务打开想象空间

目前,三家获批个人征信机构的股权均由“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共同持股。不过,在钱塘征信的股权结构中,民营资本与国有资本并列第一大股东,单一民营资本的持股比例明显上升。

据上海证券报,央行于2021年公示的钱塘征信个人征信牌照申请信息显示,蚂蚁集团持有35%的股份,与浙江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列为最大股东。

国内第三张个人征信牌照“花落”钱塘征信,蚂蚁集团为公司大股东

再观察另两家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的股权结构,也不乏腾讯、京东、小米等头部科技企业的身影,但最大股东仍为国有资本。

值得一提的是,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还通过完全控股的芝麻信用管理公司持有百行征信有限公司8%的股份。

国内第三张个人征信牌照“花落”钱塘征信,蚂蚁集团为公司大股东

国内第三张个人征信牌照“花落”钱塘征信,蚂蚁集团为公司大股东

博通分析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第一,从大股东结构上来看,相对此前两张牌照单一大股东的实质,钱塘征信有两个大股东,且一个是无实控人的蚂蚁集团;

第二,从大股东来源来看,第一、二家都是行业协会或金控公司,此次是国企和民营企业;

第三,从经营方向来看,前两家更多是面向公开市场,预计钱塘征信这张牌照将首先应用在平台内部,比如芝麻信用等产品,因此钱塘征信可能更需要注意信息的共享与分割,以及产品数据有效性等问题。”

蚂蚁集团2020年公布的招股书显示,截至当年6月30日,其旗下微贷科技平台促成的信贷余额达2.15万亿元,较2019年底增长6.94%,其所在数字金融科技平台上半年实现营收459.72亿元,占比达63.4%。

招股书显示,微贷科技的营收主要来自于“公司主要按照金融机构等合作伙伴相应获得利息收入的一定百分比收取技术服务费”,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12个月期间,约5亿用户及超过2000万小微经营者通过公司的微贷科技平台获得了信贷。

在微贷科技平台撮合的逾2万亿元的贷款中,1.73万亿为消费贷款,通过旗下全资控股的两家小贷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发放;4217亿元为小微贷款,旗下参股银行网商银行是最重要的合作方,也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合作发放。

国内第三张个人征信牌照“花落”钱塘征信,蚂蚁集团为公司大股东

尽管钱塘征信获批的信息公布后,外界对蚂蚁集团发展个人征信业务有较多猜想,但此前经验表明,机构在推进个人征信业务真正接轨市场方面仍需审慎。

2020年底,作为获央行初步准许的8家试点机构之一,鹏元征信曾被央行开出近2000万元的罚单,其中一项违法行为是“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活动”,成首个因为该行为而被处罚的企业征信机构。

设立个人征信机构有何意义?

随着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发展,消费金融、网络小贷等新型信贷业务对征信体系提出新的要求。据介绍,个人征信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运营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错位发展,主要提供个人信用评价等服务。

在这种背景下,2015年初,央行允许8家市场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准备期为半年分别是:芝麻信用、腾讯征信、深圳前海征信、鹏元征信、中诚信征信、中智诚征信、拉卡拉信用管理、北京华道征信。

6个月后央行并未正式下放个人征信牌照,随后,央行决定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牵头+8家个人征信试点机构参股”的方式开放个人征信市场。

2018年5月23日,百行征信在深圳正式揭牌,标志着我国个人征信业务进入里程碑阶段,此前,只有央行征信中心及其下属的上海资信公司能提供个人征信服务;2020年12月,朴道征信取得个人征信业务许可,成为第二家获批的个人征信公司。

今年1月24日,央行行长潘功胜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人民银行正会同浙江省政府指导钱塘征信申请办理个人征信牌照,此后其审批进度一直以来备受关注。

央视新闻评论称,批准设立个人征信机构,有助于激发征信市场竞争活力,扩大个人征信服务的覆盖范围,满足个人消费者、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的征信服务需求,支持普惠金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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